喜欢的歌,静静的听,喜欢的人,远远的看
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,所以我将线交你手中却也不敢飞得太远。不管我随着风飞翔到云间我都希望你能看见,就算我偶尔会贪玩了迷了路也知道你在等我。人生总有一段时间是一个人走过,独自的体会人生,你才会珍惜明天的明天,这些都是爱的代价。
以为蒙上了眼睛,就可以看不见这个世界;以为捂住了耳朵,就可以听不到所有的烦恼;以为脚步停了下来,心就可以不再远行;以为我需要的爱情,只是一个拥抱。 最后我才发现,爱一个人是贪心的,我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拥抱,而是一颗只爱我的心。
爱情是生命的点缀。一生总得做一次飞蛾。这就足够了。
也许一个人最好的样子就是静一点,哪怕一个人生活,穿越一个又一个城市,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,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,见证一场又一场离别。于是终于可以坦然的说我终于不那么执着。
一个人如果想做他喜欢的事情,就一定要做很多他不喜欢的事情,很多很多。
若岁月静好,那就颐养身心;若时光阴暗,那就多些历练。
与其热闹着引人夺目,步步紧逼,不如趋向做一个人群中真实自然的人,不张扬,不虚饰,随时保持退后的位置。
一座城市令你念念不忘,大抵是因为,那里有你深爱的人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。
从前总以为收信很快乐,因为那表明远方有朋友。现在才知,收信不一定是好事,因为那意味着朋友在远方。
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,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,忘记了他的笑容,忘记了他的脸,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,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。
一个男人最大的失败,不是没有女生喜欢他,而是喜欢过他的女生觉得自己当初瞎了眼。
迷宫般的城市,总有莫名的寂寞,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错过什么,各种关于追寻的巧合和错过,编织着城市丛林里的忧郁和软弱。
有些事情,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,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。
我们太年轻,以致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,长得足够让我忘记你,足够让我重新喜欢一个人,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。
喜欢的歌,静静的听,喜欢的人,远远的看。
遗忘,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。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,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,就这样慢慢延伸,一点一点的错开来,也许,错开了的东西,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。
页:
[1]